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规模全球第一 可开展金融创新
2017-12-20 9:02:30 三胜产业研究中心 https://www.china1baogao.com/
本文相关报告 REPORTS | |
2017-2022年中国碳行业发展模式调研与趋势前景分析研究报告 | |
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以及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文化创意... |
试点运行四年多之后,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即将亮相。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称“发改委”)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国务院同意,《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下称《方案》)已经印发,这标志着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发电(含热电联产)成为首批纳入行业。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王志轩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不仅有政治决定,而且有国家行动;不仅有法规基础,而且有方案落实;不仅在七省(市)开展了试点,而且要全国推广;不仅有宏观要求,而且有时间进度要求;不仅是国内行动,而且有国际承诺。
全国碳市场交易启动后,哪些企业将受益?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在碳交易市场中最大的受益方将是低排放、相对清洁的企业,以及通过技术进步进行节能减排的高能源载体企业。
多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的行业专家表示,未来三年全国碳市场将逐渐成熟,2020年前,八大高排放行业会逐步纳入,相应市场规则和流动性将逐步建立,交易机构、第三方核查将日趋完整。
规模全球第一,可开展金融创新
早在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就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2011年,国务院与发改委连续下发文件,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七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15年,中国在《中美元首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以及巴黎气候大会上承诺,中国“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按照《方案》要求,年排放超过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相当于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左右的企业将被纳入全国碳市场。其中,涉及电力企业1700余家,碳排放总量达到30多亿吨。事实上,即使仅纳入发电行业,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规模就已经是全球第一。
据林伯强介绍,电力行业本身就是碳排放很高的行业,中国的火电行业就使用了中国煤炭的近50%,并且这个数字在今后很长时间内难以改变。煤炭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由此,基本上可以说电力行业是中国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
“现在,发电行业是最具条件、数据最完整,同时也是碳排放规模占比较大的行业。”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表示,全国碳市场建设将采取“三步走”的方式,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尽快完善三个制度和四个支撑系统,完成系统测试,并在测试的基础上开始真正的货币交易。
《方案》对全国碳市场建设提出三方面制度要求,分别是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制度,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管理制度,以及市场交易的相关制度。四个支撑系统的建设也将同时进行,分别是碳排放的数据报送系统、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和结算系统。
在回应第一财经记者关于碳市场建立后如何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提问时,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司长李高表示,在碳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支持开展适度的金融创新。但碳市场本质上是一个政策性市场,碳金融的发展也要服务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目标,“碳市场运行起来后,碳价主要由市场决定,受到配额供求关系和减排成本的影响。”
第一财经记者在国家发改委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提问 第一财经记者在国家发改委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提问
“碳金融发展的前提,是碳市场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强调碳市场建设的工作定位,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来发挥作用。不是建立一个新的金融市场,但可以在碳市场的基础上来开展一些金融创新。”李高说。
北京低碳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刘斯原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碳排放具备金融产品的各种属性。最早一批进入碳排放行业的公司,包括世行、亚行、德意志银行、高盛、雷曼兄弟、美林等都是跨国金融巨头。此外,包括壳牌、法国电力等能源公司巨头都是由金融、期货产品交易的部门来负责碳排放业务。
力促发电行业转型
全国碳市场的启动对促进电力结构优化、电力行业低碳转型作用巨大。
王志轩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通过碳价格导向,能使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更有经济上的竞争性,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替代高碳能源发电量;通过碳市场与电力市场接轨,借助智能电网平台,促进电力消费端更多地消化低碳电力,由需求侧促进供给侧的低碳化;通过碳市场的不断完善、扩大,促进散煤转化为电煤的比重,推动实现集中利用、集中治理,在满足了经济社会用电需要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同时,可有效减少全社会碳排放;通过碳资产运作、碳金融等活动,扩大低碳发展空间。
林伯强表示,低排放、相对清洁的企业,以及通过技术进步进行节能减排的高能源载体企业将在碳交易市场中受益。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蒋兆理表示,启动碳交易对企业肯定有影响,“如果没有影响,碳市场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具体来说,碳市场会对企业的内部管理、经营决策、投资等都会产生深远影响。
“启动碳交易之后,纳入碳交易的企业就要加强内部管理,从班组的台账到企业的会计注册表,全面衡量各项指标,加强内部管理;企业超排、多排了,就会付出相应的成本;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配额总量设定和分配方案规定,以基准线法和历史强度下降法为准,凡是在基准线以上的企业,可以增加生产,生产得越多,获得的配额越多,就可以通过碳市场获取更多的利益。”蒋兆理说。
在实际操作中,试点地区的企业的确已经把碳排放考虑进投资和运营环节中。
优能联合碳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李恒对第一财经表示,目前在试点地区,每新建一个钢厂或火电厂,都需要向当地政府申请对应的碳排放配额。如果不申请,建厂之后没有配额,企业将会有巨大的经济损失。每年政府会预留一部分配额给新建项目,因此企业已经把碳排放考虑进投资和运营环节。
“虽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约束和经济负担,但这是服务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经之路,企业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想办法应对,甚至通过碳交易获利,思想正在转变的过程中。”李恒说。
第一财经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了解到,很多企业对于碳排放交易存有需求,但目前由于相关政策还未具体开展,所以基本处于观望状态。
不过,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随着市场的逐步完善和各方面条件的不断成熟,全国碳市场的覆盖范围将逐步扩大至其他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行业。换句话说,碳排放将纳入越来越多企业的投资运营之中。
不过,在林伯强看来,全国碳市场启动之初可能遇到几大难点:其一是配额的分配问题,一旦出现配额超发,进而导致碳价走低,从而使整体碳交易的有效性打折扣。其二也是国内碳交易市场中比较大的问题,碳价波动较大,时高时低,影响市场有效性及透明公开程度。此外,全国碳市场启动之初,由于尚处摸索期,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可能并不是很健全,且市场活力有待提高。
- "全国统一碳市场将按计划在年底启动"
-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全国统一碳市场将按计划在年底启动,目前已进入倒计时阶段。首批预计只纳入电力行业,2018年主要以市场建设为主,不会对煤电行业整体形成较大的成本压力。市场人士认为,长期来看中国碳交易市场交易规模或超万亿元,为新能源产"...
- "电气学院科研人员在碳素材料研究过程中取得突破"
- "据西安交大9月27日通报,该校电气学院科研人员在碳素材料研究过程中取得突破,合成了碳的又一个新型同素异形体。据介绍,2011年,科学家通过计算预言了T-carbon(T型碳)的可能性,但从来没有人观察到、能够在实验室合成。近日,西安交大电气"...
- "2017我国碳纤维行业深度调查分析(图文)"
- "据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碳纤维行业深度调查分析及发展潜力预测报告》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碳纤维市场中,国产碳纤维自给率只有20%左右,对外依存率达到80%,国外碳纤维企业通过技术及价格优势打压国内碳纤维企业,使我国的"...
- "2100年碳总量或至灾难临界值导致物种灭绝"
- "在近5.5亿年历史中,地球已经历过5次物种大灭绝事件,每次都会造成整科、整目甚至整纲生物短时间内从地球上集群性消失。而现在,由于人类活动导致的植物生存环境破坏、自然资源过度开发以及污染和气候变化,物种正以比过去快千倍的速度灭绝,专家们预言称"...
- "鼓励节能环保 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
- "财政部昨日发布《关于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综合采取安排财政资金、划拨政府资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资本配置、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
- "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 保障民生采暖用气"
- "随着北方各地陆续进入供暖季,北方天然气需求大增,但供应却陷入紧张局面。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因工业生产、燃气发电、化工等领域用气需求较快增长,加"...
- "我国正在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制度"
-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各地区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试评)显示,宁夏以及甘肃、新疆的部分地区为红色,天津、四川、云南等地为橙色,江西、山东、河南等地为绿色。其中,绿色表示市场环"...
- "废纸回收成为回收范围最广的再生资源行业"
- "回收纸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受到市场以及社会各方关注。价格像是坐“过山车”,起伏大且快。尤其是今年上半年,一度达到每吨3300元左右,10月中旬又发生了跳崖式的下挫,目前,价格再度回升。价格的忽"...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文章为转载,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烦请联系QQ:307333508,或在线反馈、link@china1baogao.com、0755-83970586,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