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 (下称《意见》),要求创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方式,推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和共享。
所谓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事业发展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用和使用的,并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算,而不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资源总称。
尽管官方尚未公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规模,不过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为9.6万亿元,固定资产占近一半(47.6%)。
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力度,并盘活存量资产,从而避免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是此次《意见》一大要求。
长期关注政府预算管理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邓淑莲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这次中央再次强调统筹使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打破部门行政化分割,构建共享平台,从而来避免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这是对当前非国有资产配置不均衡,浪费与短缺并存问题的一个解决方案,也是政府财力紧张下的策略。
不过,邓淑莲认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筹使用在实践中执行难度比较大。
“像上海财经大学要了另一所大学的一个校区就费了不少周折,学校花了不少钱,上海市政府也出面协调、安抚并给那所大学很大补偿,但这所大学仍然拖了很长时间才搬离这个小区,所以实践中执行起来比较难。”邓淑莲称。
《意见》同时强调,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管理。
这包括要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针对通用、专用资产实施不同的配置标准。严格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建设项目审批,强化预算约束和财政拨款控制,符合预算管理规定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涉及的管理费用支出具体安排应编入预决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开。
邓淑莲分析,这显示对非经营性国资的管理要更为严格。
其实,近些年来,财政部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在购入环节,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依法实施政府采购。财政部还印发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016年2月,财政部开展了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用10个月时间摸清全国上百万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
财政部表示,经过此次清查总结后,向国务院报告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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