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微言
从法律层面来看,沽空机构在内地的法律边界甚为模糊。对于像“浑水”这样专门揭黑的公司,上市公司自然是不欢迎的。
朱邦凌
自2015年“自媒体元年”开始,不少自媒体人纷纷加入到内容创业的大军。各大网络平台也为内容创作者提供丰富的优质流量和变现收益,财经自媒体目前已经初成气候。引人注目的是,在越来越多元化的财经自媒体中,自发诞生了一股对上市公司造假和欺诈行为进行质疑和监督的力量。
在投资者的印象中,这类新媒体有些类似著名的做空机构“浑水”,起码有“浑水”的雏形。刘姝威教授曾直接以“中国浑水横空出世”为题,高度评价目前的自媒体:以“市值风云”为代表的八零后自媒体,对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的揭露和打击。这群有责任感的八零后们被称为“中国浑水”,他们成为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之外的民间监管力量。
之前,自媒体连续发布尔康制药、神雾环保、神雾节能的做空报告,质疑神雾环保利用关联交易实现业绩增长套路、神雾节能2016年年报现金未正常回流及毛利率过高、尔康制药涉嫌严重财务舞弊等问题,三公司都在报告发布后封跌停板。
目前,个别自媒体频繁质疑上市公司,但其性质主要还是舆论监督,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是利用做空手段谋利。这离真正的“浑水”、“香橼”式的沽空机构还有很大距离。但随着自媒体的发展成熟,不少自媒体公众号影响力、号召力与日俱增,团队化、商业化趋势日益明显。市值风云已经在很多场合被称为“号称"中国浑水"的二级市场财报分析新媒体”,自称由董秘、CFO、投行和基金经理等一线从业人员组建,团队化趋势明显。同时,其商业化运作也非常迅速,360万元的天使轮,估值就超过1000万。目前已经开始着手新一轮的融资,大概在1000万元以上,估值已经达到1.2亿左右。浑水做空机制永续的源泉就是背后有一个获利机制,目前商业化、团队化运作的财经新媒体在客观上具有这样的利益驱动。只是由于制度上、法律上边界不清,这些财经新媒体还没有胆量像“浑水”等沽空机构一样做空,只能是对上市公司进行舆论监督性质的质疑。
但我们应该看到,目前A股融资融券、股指期货、股指期权等做空工具日益完善,众多自媒体的商业化诉求和盈利冲动与做空手段融合,在一定时机有发展为“浑水”式做空机构的可能性。那么,“浑水”式做空公司到底在A股有没有生存土壤?对这个问题需要从多角度来理性分析。
从净化资本市场的角度来说,做空机构的存在有合理之处。A股IPO粉饰财务报表,上市之后关联交易、虚假陈述等问题长期存在。虽然监管层IPO审核持续从严,对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但毕竟精力有限。而券商研报基本以唱多为主,很少发布对上市公司的负面报告,甚至会受利益左右,主动为上市公司站台。做空者的存在和做空利益格局的设计,对于A股市场是一股迟到而重要的遏制力量。
从A股市场的成熟度和投资者构成来说,现阶段批准沽空机构还是有一定风险的。A股投资者以散户为主,羊群效应明显,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不够,一旦有上市公司负面消息出来很容易踩踏。
从法律层面来看,沽空机构在内地的法律边界甚为模糊。对于像“浑水”这样专门揭黑的公司,上市公司自然是不欢迎的,认为是“恶意做空”。内地少数上市公司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报警。但目前无法用法律界定这类做空机构的行为。
《证券法》也没有对“分析与调查、融券卖出、再发布报告”的做法作出禁止性规定。但是,《证券法》中关于“操纵市场行为”的认定论述中还有一条兜底条款,即“其他操纵市场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市场操纵这三种罪项,无疑是发布唱空报告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利剑。这三项法律规定的边界如何界定,也是摆在如今财经自媒体面前的现实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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