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南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节能降耗取得一定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南昌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同时,南昌县能源消费结构仍有待进一步优化,还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才能确保我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一、能源消费现状
今年上半年,南昌县规上工业能耗下降率为-10.83%,较一季度下降势头有所缓和,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每万元0.103吨标准煤。
(一)南昌县能源消费总量情况。2017年上半年南昌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43.53亿元,同比增长9.9%;南昌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耗14.41万吨标准煤,比去年同期下降2.0%。
(二)原煤和电力构成南昌县能源消费的主体。2017年上半年南昌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于工业生产的原煤5.17万吨,折合标准煤3.61万吨,占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的25.0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6.73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8.27万吨,占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的57.39%。规模以上企业原煤、电力消费合计折合标准煤11.88吨,占综合能源消费量的82.44%,构成了消费主体。
(三)重点耗能企业占南昌县规上工业总能耗比重大。南昌县10家重点能耗企业(按上年耗能推算),其综合能源消费量5.09万吨标准煤,占南昌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的35.32%。
二、存在问题
(一)能源消费结构较为单一。2017年上半年,南昌县原煤和电力消费量占南昌县规上工业能源消费量的82.44%,而其他清洁能源,生物能源等消耗较少,能源消费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企业对节能降耗意识不强。大部分企业的自觉节能意识还不高,多数企业可能更多地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而很少从社会利益出发来考虑节能降耗,对南昌县节能降耗产生不利影响。
(三)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和制约机制。对节能降耗改造、节能降耗设备应用以及节能降耗奖励方面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不实行节能减排或浪费能源行为的企业也缺乏监督、处罚措施。
三、对策与建议
(一)增强全社会的节能减排降耗意识。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绿色低耗循环经济的社会氛围。建立完善的南昌县能源考核目标体系,设立企业能耗“红黑榜”,每月对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值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综合能耗等指标进行综合排名,并向社会公告。对节能降耗工作走在前列的企业,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支持;对于节能降耗转型工作不积极、不作为的企业,要加强检查力度并严格监管。甚至可以出台政策条例明确处罚方式,倒逼企业主动节能降耗、转型升级。通过这些方法来让企业主动投入到转型发展改革中去;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共同监督中来。
(二)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目前南昌县的工业经济发展方式仍建立在高投入、高能耗、高消费自然资源的基础上。低级能源消费量比重居高不下,原煤和电力仍是规模以上企业的主要生产消费品。
南昌县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如何由“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向低消耗高产出的“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为此在今后企业项目的引入和审批上,应该更加严格地限制低产出、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项目上马。对企业淘汰技术落后、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行为要给予鼓励和相关政策的支持,并积极引导低能耗、高产出、低污染的企业和项目入驻我县。
(三)推进节能降耗技术发展。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生产技术的提升不仅可以降低能耗和成本,更可以增加企业的收益和竞争力。针对当前的高能耗状况,南昌县可以集中人、财、力资源和技术优势,自主研究和突破一些制约南昌县乃至整个工业行业节能降耗的共性难题和关键领域的尖端技术,为建设南昌县节约型工业产业提供关键而重要的技术支持。同时鼓励企业淘汰落后的产业工艺装备,引进节能设备、学习节能技术、培育节能观念,促进节能降耗转型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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