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这个世卫组织提倡的医学基本原则,但在我国每年人均输液8瓶/袋,是国际上2.5到3.3瓶/袋的平均水平的3倍左右。但是,我国并未从国家层面对医院的门诊输液进行统一规定。
广东省卫计委发文,输液限制升级
近日,广东省卫计委正式发文《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这在医药圈引起了强大的反响。
其实,对于输液要求进行限制的广东省不是首次。
早在2014年安徽省卫计委公布了“53种不需要输液疾病清单”,后续多地如福建三明、云南个旧、新疆乌鲁木齐等区域有个别医院均发布了门诊输液相关的监管政策。
此外,2015年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要求加强输液监管,涉江苏省内医院460家左右。
为何本次在广东省的发文会引起如此大的反响?
一方面是因为涉及面广。
与之前大多数只是个别医院或个别区域范围内的多家医院主要针对门诊输液进行监管不同,本次是对全省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及社会力量办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要求停止基层社区医院门诊与急诊静脉输液,同时也有多家三甲大医院也明确表示加强门诊、急诊的输液管理,从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正式发声限制输液,是对大输液限制的升级版。
另一方面广东省是用药大省,是众多药企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广东省该政策一出,势必对众多以输液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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