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项下放给地方的交通项目主要是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非跨省新建普通铁路项目、新建高速公路项目、重大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交通行业直属院校和科研机构等中央本级非经营项目。
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 郑剑:目前仅保留少部分资金需求大、占用公共资源多、需加强综合协调的重大项目和中央投资为主的项目审批权限,主要是跨省的、跨长江流域的、跨境的项目。
就在发改委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时,交通领域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改革也在同步推进。目前,干线铁路、高速公路、重大内河航运航电枢纽等不涉及国务院事权的交通项目核准事项已经全部取消和下放,在交通项目核准方面实现了“零审批”。
而对于目前仍然保留的少量审批事项,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继续研究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和简化程序,比如进一步研究新建运输机场项目审批改革等,从而全面实现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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