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生长曾遭管制
董敏指出,牌照落地将使乐视成为一个合理、合法、合规的互联网电视厂商。显然,乐视之前并未做到合理、合法、合规,其游走于“牌照、版权禁区”的行为一度饱受外界质疑。
2011年,广电总局出台了《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指出包括OTT盒子和电视在内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可以正常发售运营,但规定终端厂商必须与牌照方合作,以达到可管可控的目的。
2014年,广电总局又发布“204号”文件,要求未经批准的终端产品不允许推向市场,并且视频网站须下架TV端APP,民营视频网站进军智能电视逐渐成为政策监管的重点。
在政策压力之下,乐视也随即被整顿,并停售智能机顶盒。另外,据媒体报道,乐视当时是广电总局点名批评的互联网企业,7家集成服务牌照方被告知不能再与乐视网合作。
乐视相关负责人发给记者的材料也显示,为配合整改,满足广电监管的要求,乐视超级电视在2014年长达一年多时间里没有发布任何新品,这对乐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来自广电总局的政策压力曾让乐视网的股票在2014年两度停牌,不过其随后发出的公告强调:“前述事项的发生,并不会对公司的乐视生态体系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改变公司的商业模式。”
牌照背后的盈利考验
直到现在,乐视的商业模式仍然没有改变。在获得国广牌照之后,乐视更坚定了在大屏互联网领域,依靠会员收费、硬件免费,甚至负利定价的商业发展模式。
另据乐视网日前公布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乐视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0.63亿元,同比增长125.59%;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67亿元,同比增长54.63%。
乐视认为,收入之所以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终端销售以及会员付费收入的上升。在上半年,乐视终端方面实现了51.32亿元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1%;会员费销售实现了27.09亿元的收入,同比增长152%。并且,截至2016年6月30日,乐视超级电视上市3年累计销售量约700万台。
靓丽财报的背后却是营业亏损的质疑。据公开数据显示,乐视在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上半年5个半年度终端分别销售90万台、60万台、100万台、350万台以及250万台,据媒体报道,乐视每台终端分别亏损575元、1390元、833元、631元以及589元。
对此,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毫不客气地指出,牌照落地让乐视运营更好地符合了法律法规,但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依靠其产品获得更多盈利,而是靠营销拉动销量,获取资本市场的青睐。
家电行业观察人士刘步尘认为,买内容送硬件的商业模式在业内一直都存在很大争议,乐视这种在行业内的搅局,也使得整个家电产业在近几年都不太好过,一种商业模式是否真正创新,是否真正让人放心,关键要看其给公司带来的利益有多大,只有做到盈利了,才能证明取得了真正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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