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在盘锦召开的2017年沿海湿地保护网络年会暨湿地保护培训班上了解到,近年来,辽宁省采取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确认省重要湿地、划建湿地公园等多种措施,不断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目前,辽宁省湿地保护面积已达52.1万公顷。
据介绍,辽宁省已经建立湿地类型保护区26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5处;湿地公园39处,其中国家级17处、省级22处;省重要湿地31处。全省有湿地高等植物402种;湿地脊椎动物412种。
下一步,辽宁省将尽快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启动第三批省重要湿地确认工作,将一批生态区位重要、资源丰富、对区域生态环境有影响的湿地纳入省重要湿地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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