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将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将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实现煤炭行业扭亏脱困升级和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时间,煤炭行业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
《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的9项主要任务: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推进企业改革重组,促进行业调整转型,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严格限制劣质煤使用。
《意见》提出了完成上述目标和任务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加强奖补支持、做好职工安置、加大金融支持、盘活土地资源、鼓励技术改造和其他支持政策等方面。
在严控新增产能方面,《意见》指出,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在推进企业改革重组方面,稳妥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煤炭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培育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能耗、工艺等办矿标准和生产水平。利用3年时间,力争单一煤炭企业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在促进行业调整转型方面,将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引导大型火电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参股。火电企业参股的煤炭企业产能超过该火电企业电煤实际消耗量的一定比例时,在发电量计划上给予该火电企业奖励。加快研究制定商品煤系列标准和煤炭清洁利用标准。鼓励发展煤炭洗选加工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和加快煤层气产业发展。
而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意见》明确金融机构应对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骨干煤企加强金融服务;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同时提出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鼓励险资等长期资金创新产品和投资方式,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拓展并购资金来源。完善并购资金退出渠道,加快发展相关产权的二级交易市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国务院:化解煤炭产能过剩 9项任务助行业脱困发
- 中国LNG去年进口量现负增长 过剩问题凸显
- 燃煤电厂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获政策支持
- 新电改综合试点下一城 重庆启动售电侧改革
- 发改委:抓紧编制首都能源保障综合规划
- 2015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再创历史新高
- 环评乱象:皮包公司违规承接项目 五企业被揪出
- 近405上市煤企预计去年首度亏损 兼并重组大潮
- 环保部通报20起违法案件 有企业排污超标13倍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