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胜产业研究中心 商业计划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全国咨询热线:400-096-0053

三胜咨询 - 中国领先的投资咨询机构

·10万份行业报告 ·丰富成功案例

无人机经营管理办法或将暂缓执行 上百家企业反对

2016/2/3 9:37:32  三胜产业研究中心  https://www.china1baogao.com/

核心提示:记者昨天了解到,去年12月民航局运输司发布的《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原计划于今年2月1日正式执行,但有业内人士表示,该暂行办法在征集意见期间受到上百家无人机经营企业的反对,目前来看有可能暂缓执行。

 

  记者昨天了解到,去年12月民航局运输司发布的《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原计划于今年2月1日正式执行,但有业内人士表示,该暂行办法在征集意见期间受到上百家无人机经营企业的反对,目前来看有可能暂缓执行。

  上述暂行办法对无人机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设置了十个准入条件,其中“需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以及“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的无人机,该无人机应当在中国登记、取得适航证”等条款在行业内引发较大争议。意见稿颁布后,以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上百家无人机公司1月份联名建议,取消“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和“适航证”等前置条款,制定适应无人机行业特点、具备可操作性的新办法,并建议新政策执行给予缓冲期。

  有媒体报道称,联名意见反馈的发起人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总经理余景兵本月1日表示,自递送反馈意见后,没有收到民航方面回复,也没有收到执行《暂行办法》的通知。

  截至记者发稿,民航局方面暂未发布上述《暂行办法》暂缓执行的消息,但是民航局也没有发布开始实施《暂行办法》通知。而按照原定计划,《暂行办法》2月1日起就该正式执行。记者昨天还注意到,目前该条意见稿已经在民航局意见征集栏中不再显示。而其他实施了的征求意见稿照常显示。

  近两年随着无人机的普及,无人机造成的事故越来越多,相关的监管也在逐步落地。去年11月份,民航局还发布了《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试行)规定》,在《规定》中,民航局把无人机进行细化分类,将无人机划分为0-1.5公斤、1.5公斤-7公斤两类,不同级别无人机有不同的适飞条件。

  与此同时,民航局要求无人机驾驶员必须取得适航许可,按相关规定在取得执照、合格证、等级、训练等方面符合要求才允许飞行。

  很多业内人士表示,未来无人机领域“持证上岗”是一个趋势。不过也有专业人士表示担忧,认为如果设置过高门槛,可能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Smochumin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文章为转载,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文章内容、图片等版权问题,烦请联系QQ:307333508,或在线反馈、link@china1baogao.com、0755-22213881,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深圳运营机构:深圳市三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华南地区运营总部: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国凤凰大厦1栋19A 邮编:518035

全国服务热线:400-096-0053 业务咨询电话:0755-25151558 22213881 网站合作QQ:307333508

Copyright © 2004-2026 www.China1baog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三胜咨询TM 旗下网站 粤ICP备1302648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