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李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办法》是在新《预算法》框架下推动的又一次重大财政体制改革。
《办法》要求财政部会同中央主管部门根据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编制专项转移支付三年滚动规划。
李全表示,编制专项转移支付三年滚动规划,这将大大强化预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因此,这次改革不仅会使专项转移支付更加规范、更加安全,也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及时调整相关预算,使预算的精准投放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办法》规定,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结合本级资金安排情况,加大整合力度,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转移支付整合使用。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办法》最大的突破是地方政府可以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的整合。而编制专项转移支付三年滚动计划可以增强地方政府对专项转移支付的预见性,是《办法》的一大亮点。“通过整合、增强预见性,可以增强地方政府统筹规划地方事务的能力。”王雍君说:“地方政府对未来三年能拿到多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提前有个预见,这样才可能对地方事物进行全盘统筹规划,这是加强地方治理能力的核心要素。”
在王雍君看来,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是政府间财政体制改革的纲。“纲不举则目不张,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是处理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关键。”王雍君说:“《办法》设计了一个分权统筹色彩比较浓的改革路径,把更多决策权和资金都下沉到地方政府,加强地方政府统筹规划地方事务的能力,对央地关系的重新建构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央地关系可以概括为强势条条、弱势块块,条条就是中央各部门,块块就是各地方。这个文件对打破这个格局迈出了第一步。”
此外,《办法》还规定,财政部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年度预算草案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财政部应当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在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文件印发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王雍君认为,这些规定均增进了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透明度。“专项转移支付长期以来非常不透明,专款分散在各个部门,多采用内部封闭式运作,《办法》规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要分项目、分地区公开,通过这些具体措施可以有效增进公开透明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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