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民航局组织制定了《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6年1月8日前公开征求意见,计划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征求意见稿制定了比较严格的准入规定,如使用无人机经营活动,需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的无人机,该无人机应当在中国登记、取得适航证。另外,使用无人机人员,需要有与所使用无人机(7公斤以下及植保无人机除外)相适应的相应执照或训练合格证。在无人机上设置无线电设备的,应取得民用航空器无线电台执照或相应许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用航空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高远洋认为,出台无人机管理办法对于今后规范无人机使用管理有积极意义。但考虑无人机的特殊性,并不能完全按通用航空管理办法来操作。既要考虑无人机的安全性,也要考虑到现在无人机使用的便捷性。如做农业植保的农业合作社及农民,或个人航拍,要取得这些前置许可难度较大。
“我们希望规范无人机的管理,建立行业标准,规范行业秩序,但是无人机不能简单按照‘通航民航’的办法来管理。”全球鹰(深圳)无人机公司总裁余景兵说。
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主要的民用无人机研发和生产国。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400多家单位从事无人机研发、生产和销售。我国的民用无人机,尤其是消费级无人机已走在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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