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几天出炉的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结果显示,少征、虚增、违规支出、少支付补偿、套取骗取补偿等土地出让收支问题资金约1.3万亿,收支核算不规范资金逾8000亿。而根据此前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情况和各地的整改通报,在前三轮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业腐败,占比达95%。
正如国土部部长姜大明年初在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所言,从总体上看,国土资源领域腐败现象仍呈易发多发蔓延态势,在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土地整治和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等方面具有鲜明的领域特点,不仅对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也给国家利益造成巨大损失。
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是一个腐败高发地带,不少地方土地供应失控,土地评估失真,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失实,不按正常程序运作,或只是走过场,长官意志的成分较大,权力寻租空间较大。事实上,许多贪官也都栽倒在土地出让上。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也比较混乱。来自国土部的数据显示,过去13年,土地出让年收入增长超30倍,总额累计近20万亿。有的省份地方土地出让金占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在以往的土地出让审计中,地方政府违规、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用地单位拖欠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很严重,且屡见不鲜,屡审屡犯。
与此相伴的是土地闲置现象。据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提供的数据,土地闲置大体分两类,企业自身原因如资金不到位、开发策略调整造成的占46%,另外占54%的闲置土地主要是地方政府造成的,原因包括地卖出去之后,征地拆迁没做完,没法开发;涉及城市规划调整等等。这其中地方政府的不作为问题比较严重,有意无意地与开发商达成默契,大片闲置土地成了野兔出没的地方,无人过问,让开发商囤地投机、囤地牟利拖延时间,这其中的猫腻路人皆知。尤其恶劣的是,在全国闲置土地清查中,一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攻守同盟,在上级检查组到来时,开两台掘土机做做样子,试图蒙混过关。
对此,国务院2月常务会议已发出了“狠话”:“必须针对审计督察发现问题,采取铁腕措施,严肃问责,既要查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违规等乱作为,又要纠正土地闲置中反映出的各种不作为。”现在人们翘首以待的审计督察结果已经公布,接下来的问责和整改两场大戏就格外让人期待。
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是渎职的表现,都是腐败的征兆,都应受到严格的问责和严厉的惩处,非铁腕措施无法奏效。既然是铁腕,就得铁面无私、斩钉截铁。以往在处理类似案件时那种有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拖的现象,必须坚决纠正。
而整改又是巩固土地审计督察成果的必要步骤。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整改提出了方向性措施,“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等管理。同时加大对存量土地的盘活力度,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和重大工程建设。用科学、严格、有效的土地管理,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支撑。”我们衷心希望这次审计出的“土地出让金”乱象,不只是一审了之,更是严肃追责,从而警示更多的地方在“土地出让金”的收支上严格把关,使之造福于民,不再成为一些地方或某些人的谋利工具。
各级官员守土有责,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子孙的饭碗,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去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重申,“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是试点的大前提,决不能逾越。”尽管近年来对18亿亩耕地红线有争议,但中央政府态度明确,坚持划定的基本农田圈住城市,包路、沿河,同时规并整理星星点灯的散乱农田,抑制城市的无序扩张。
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关乎民生大计、廉政建设,收要合理,支要合规,收要收足,支要有节。具体而言,要统一思想认识,不折不扣地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要加强征收管理,保障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和缴入地方国库;要完善预算编制,严格按照规定合理安排各项土地出让支出;要加强统计工作,提高土地出让收支统计报表编报质量和编报水平;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
在现有框架下,盘活存量土地,地方政府完全可以大有作为。土地的养育功能、空间承载功能、文化功能和财产功能决定了土地是生存之本,发展之基。为此,必须珍惜每一寸土地,而盘活存量土地就是盘活市场,盘活经济。盘活存量土地就是要通过明晰土地产权,量化土地资产价值,促使存量土地资产以不同的价格进入相应市场交易,实现土地的产权流动与重组,达到生产要素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其中一大利好就是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和重大工程建设,为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提供空间承载。
管好用好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而管好用好土地,就是用科学、严格、有效的土地管理,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支撑。
欲斩断官员伸向房产的黑手,关键在于从根本上约束权力。
其一,尽快推动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实现“查房联网”。建立一个公开、透明、可查询的平台,将会增加贪官名下隐匿的房产的曝光率。从技术层面讲,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难,难就难在相关部门能不能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去行动。
其二,还应该加快推进房地产行业诸多环节的改革。比如,征地拆迁信息应该最大限度的公开透明;国有土地出让金应该纳入财政预算,接受人大的监督与质询;涉及房地产的金融贷款、工程招投标、质量查验、房屋上市等环节,也应该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大监督,以杜绝暗箱操作,利益输送。
其三,落实官员个人事项申报,提高查核的比例,强化问责。对于那些申报不实的官员,应该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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