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然气价格实行分级管理,门站价格由国家管理,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管理,多数地方没有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上游门站价格调整后下游销售价格存在疏导不及时现象,城镇燃气企业经营压力大。
报告指出,我国尚未系统建立起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可中断价格等差别价格政策,价格杠杆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同时,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交叉补贴,工业用气较稳定且冬季用气高峰需承担调峰责任,但价格与居民用气严重倒挂,不合理。
此外,由于居民、工业用气价差的存在,部分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民用气和工业用气比例等信息不透明,导致综合气价难以准确核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销售企业或上游企业经济效益。
国家能源局提出,要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在终端消费环节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保障居民生活用气的前提下,利用价格杠杆,平抑峰谷差过大的问题。
要逐步放开上游油气资源开发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从源头上增加天然气供应,建立天然气供应市场竞争格局;推进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依靠管网互联互通,增加市场活力,挖掘天然气增供潜力;建立、完善天然气资源交易平台,运用天然气短期、长期交易等市场化手段,提升天然气保障能力;利用国际油气价格持续走低有利时机,明确进口LNG接收站存储、气化价格政策,制定公开透明的管输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天然气供应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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