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成本巨大,地方消极被动
本报记者从各个渠道了解,目前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缓慢的主要原因是改革成本较高,作为主要成本承担者的地方政府改革积极性不高,在具体实施中比较消极被动。
户籍制度改革需要付出相当大的成本。根据2013年7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全国平均为13.1万元/人。
2011年就开始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试点的安徽铜陵给出了这样一份成本清单:政府需要为每个新居民支出73500元,其中,基础设施投入6万元;保障性住房投入5000元(按人均住宅面积20平方米计算);社会保障成本3500元,主要是养老、医疗方面;公共服务配套(包括教育、文化等)投入5000元。
户籍制度改革通过消除城乡之间的制度藩篱,让更多的农民工可以在城市定居,从而增加劳动力供应,延长人口红利,是一项一箭双雕的改革举措,既可惠民生又可稳增长。因此,尽管成本不菲,中央政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决心很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户籍制度列为改革清单上的重要一项,确定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改革方向,并要求在2020年全面完成。随后,中央及部委层面多次公布改革意见和实施措施,包括2014年7月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今年2月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等。
成本分担红利共享
尽管中央的意愿急切明确,户籍制度改革的实际进展却比较缓慢。截止到目前,仅有山西、安徽等少数省份出台了针对当地状况的改革举措。蔡昉分析,出现这种状况,跟户籍制度改革的激励措施不相容、成本分摊机制没有落实有关系。根据社科院等多个研究机构的测算,户籍制度改革的确可以带来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而且收益远远大于成本。
“这个改革红利是真金白银,是可以提高潜在增长率的。但是这个收益是就全国、整体而言,地方政府是实实在在的成本支付者,不是唯一的受益者,甚至不是主要的受益者。这自然就产生了激励不相容的问题。”蔡昉说。
他认为,户籍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权在中央,但归根结底需要地方政府推进。下一步有必要确定一个实实在在的工作办法,把这个成本分担、红利共享实实在在落实下去,可以大幅度提高地方政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王一鸣在4月中旬的2015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上也建议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居住证制度,探索合理分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政府要向服务型政府转型,政府支出应该更多投向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向。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可以让更多农民工获益,不仅有助于蛋糕分得公平,也最终有益于蛋糕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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