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从国家统计局荆州调查队获悉,4月份,荆州CPI同比上涨1.9%,涨幅较3月份回升0.5个百分点。与全省CPI涨幅持平,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
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5%,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2.3%,服务价格上涨1.1%。
4月份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五涨三降。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4.5%,影响CPI上涨约0.94个百分点。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5.4%,影响CPI上涨约0.22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7.8%,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鲜菜、粮食价格分别上涨4.6%和5.5%,分别拉动CPI上涨约0.15个和0.16个百分点。当月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6%。其中,衣着、烟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7%、0.8%、1.2%和3.8%;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类价格分别下降0.2%、0.3%和0.9%。
今年一季度,荆州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明显回落,CPI累计上涨1.5%,创2010年以来一季度最低累计涨幅。
一季度,荆州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5%,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2%、非食品价格上涨1.2%、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7%、消费品价格上涨1.0%。
一季度价格走势的特点是:总体趋势回落,月度波动较小。2月份受春节影响食品类价格上涨3.0%,3月份部分食品价格有所反弹,猪肉价格和鸡蛋价格供应量增加、需求转淡,价格保持小幅下降走势,物价涨幅总体趋落。
从居民消费价格八大类指数来看:一季度呈现“六升二降”格局。上涨的六大类有:食品类上涨2.7%、衣着类上涨2.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6.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0.6%、交通和通信上涨3.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2%;烟酒类下降0.5%、居住类下降1.0%。
国家统计局荆州调查队价格调查科科长朱燕介绍,食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这两大类价格的上涨成为推动CPI的主要原因,二者共同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近0.55个百分点左右。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文件后,中高端白酒价格延续去年的下降态势,且降幅依然较大。由于用工成本上升、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推动一季度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2%。
统计部门预计,今年全国一季度GDP增速7%,创2008年四季度以来新低,经济增速的下降,会对物价带来下行的压力。人工成本的上涨会推高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价格,后三季度CPI会在低位震荡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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