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经营期限可达30年
PPP指的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共同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此前,地方政府曾在PPP项目推行过程中设立最长30年的经营期限,而《办法》则是将最长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在全国范围内得以确立。
《办法》明确了鼓励和引导实施特许经营的五大主要领域,即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另外,办法中还提到,国家鼓励金融机构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财务顾问、融资顾问、银团贷款等金融服务,贷款期限最长同样可达30年。
“30年的上限主要是考虑到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一般规模大、周期长、盈利慢,因此定为30年,来保障参与的企业能够有充分的时间运营,之后再交归国家”,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陈冬红分析称。
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先后下发三份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的重磅文件。要求各地发改委2015年1月起按月报送PPP项目,建立发改委的PPP项目库。今年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开行对外发布通知,明确国开行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保障PPP项目的融资需求;对一些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
不过,长期以来,PPP项目存在着叫好不叫座的情况,有分析机构统计称,自2014年9月以来,34个省市区地方政府共推出总额约1.6万亿的PPP项目。但到目前为止,真正签约的大约为2100亿,仅占总额的约13%。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上周也表示,全国各地PPP项目签约率在10%-20%之间。
国泰君安证券分析认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PPP模式顺利推广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分析称PPP项目不应“一刀切”
陈冬红称,从前多部门、多文件共同管理PPP项目,会给企业带来困惑,以及产生重复审批的问题。现在多部门联合出台管理办法,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但PPP项目还需要考虑周围配套、就业等一系列问题,才能保障项目更好地运行。
陈冬红认为,30年是PPP项目周期的上限,不能所有项目都一刀切,都按照30年,因为周期过长会加大政府和企业的风险。企业会觉得周期太长,回报遥遥无期,影响参与PPP的热情;而一旦30年周期到了,政府收回项目,发现存在问题,也很难再纠正。因此,在具体的项目周期制定上,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兼顾政府和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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