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大水利工程向社会资本开放
2015/3/30 16:46:54 三胜产业研究中心 https://www.china1baogao.com/
| 本文相关报告 REPORTS | |
![]() | 2017-2022年中国水利行业市场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研究报告 |
| 水利即对水力资源的开发和防止水灾。2016年入汛以来,长江流域经历多轮强降雨,湖北、安徽、湖南、江西、重庆、四川、贵州、江苏、云南、陕西等10个省(市)的625个县(市、区)遭受洪涝灾害,受灾人口约4... | |
五方面支持政策
■政府投资引导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公益性部分政府投入形成的资产归政府所有,同时可按规定不参与生产经营收益分配。鼓励发展支持重大水利工程的投资基金
■财政补贴管理针对承担一定公益性任务、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重大水利项目,政府可对工程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贴
■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对社会资本参与的重大水利工程供水、发电等产品价格,探索实行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用户协商定价
■金融政策作用允许水利建设贷款以项目自身收益、借款人其他经营性收入等作为还款来源,允许以水利、水电等资产作为合法抵押担保物
■水权制度改革鼓励开展地区间、用水户间的水权交易,通过水权制度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水利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常务副司长汪安南说,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且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盈利能力弱,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资本参与程度较低,目前不足水利总投资的20%。由于投资补助、财政贴息、价格机制等配套政策不够细化,社会资本进入水利领域的意愿总体不强。
《意见》明确,除法律、法规、规章特殊规定的情形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只要是社会资本,包括符合条件的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其他投资、经营主体愿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原则上应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但综合水利枢纽、大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需按规定由中方控股。
同时,《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对公益性较强、没有直接收益的河湖堤防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通过与经营性较强项目组合开发、按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意见》重点从政府投资引导、财政补贴、价格机制、政策性金融、水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了优惠和扶持措施。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文章为转载,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文章内容、图片等版权问题,烦请联系QQ:307333508,或在线反馈、link@china1baogao.com、0755-22213881,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