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酝酿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相关办法将出炉
2015-1-22 9:17:49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www.china1baogao.com/
记者21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上海正酝酿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相关办法即将出炉。即,农业生产者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承包关系和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可将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这位知情人士称,抵押人的角色可以是农户、农民合作社,也可以是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试点最大的突破之处是,上述抵押人不管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经营权,还是通过流转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都可以进行抵押贷款。
“过去因为担心农民会失去土地,土地会过度集中,导致《物权法》以此为理由,禁止了农民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的相关条款。如今这一政策红线放开,意义非常重大。”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城乡基层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丁文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他认为,这是深化农村土地改革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将弥补过去土地流转市场只有转让、转包而没有抵押的缺陷,从某种意义说,农村土地真的可以“入市”了。
事实上,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其他省市早已启动。其中,成都早在2010年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暂行办法》,作为统筹城乡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试点至今,该政策优势渐显,不过随着试点推进,一些问题也慢慢浮出,比如抵押物不足,融资较为困难,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其面临的与现行法律法规抵触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钟伟指出,2015年有望迎来土地改革实质性推进第一步。其中,城市工业用地的集约化利用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试点是两大突破口。而经营权可流转最重要的前提是完成确权颁证的过程。
据了解,我国将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经营流转和抵押融资,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我国有20多亿亩耕地,这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潜在价值巨大。
“在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加快的背景下,土地流转贷款将更好地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业内人士表示。
不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同于其他抵押物,其有效性、稳定性受政策、市场以及剩余经营年限等因素影响较大。这就要求银行在风险管控方面下大力气。
“一方面,从承包方式、客户对象、经营类型、贷款用途、贷款额度等5个维度把好准入关;另一方面,实行严格的贷后动态管理。”骆华说,有一套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将大有裨益。在农行襄阳分行,记者看到一沓表格,主要包括农户财务状况简表和抵押物价值估价表,调查报告模板和审查报告模板,资金使用承诺书、贷款调查承诺书、财产共有人抵押及处置承诺书、发包方同意抵押及处置承诺书等。“调查中还要做到亲见借款人、亲见经营场所和项目、亲见经营权证及承包费缴纳凭证。”骆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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