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或将扩至地产建筑业 税率或定为11%
2015-1-9 9:20:59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www.china1baogao.com/
2015年将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关键年份,继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电信业先后完成“营改增”之后,预计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等行业将在2015年完成“营改增”。
“房地产业、建筑业有望率先同时推行营改增,最快将于今年3月份开启增值税时代,税率定于11%的可能性最大。”近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蔡昌在税收筹划与法律高峰论坛上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预测。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贾康表示,大量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不断扩大发展,与“营改增”的推广有直接联系,“营改增”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将实现全覆盖。
蔡昌表示,在税率设定上,建筑业的税率应该在11%的水平,实际税负相当于2.5%的原营业税税负,税负基本不会加重。房地产业的增值税税率如果设为17%,实际税负会加重,相当于7.5%的原营业税税负。根据现行的增值税税率档次来看,房地产业实施“营改增”采用11%的税率可能性较大。
“营改增”试点以来,实施效果明显,不仅消除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下游企业税负,同时拉动对服务业的需求,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实现了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目的。江苏太仓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涉及共享税、地方税两大税种,将对地方财政收入、财政体制改革等各方面产生巨大影响。尽管在短期内,“营改增”不会影响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划分,但由于方案和税制存在矛盾,需要更加全面的解决方案以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收支划分,从根本上解决分税制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蔡昌认为,每一次税收制度的调整都是利益格局的调整。就房地产业而言,影响其税负增减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存量资产和土地成本能否计算进项税额纳入税款抵扣链条。土地税款抵扣政策会影响到建筑、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最终影响到“营改增”之后的利益格局。
资深税务咨询专家徐德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规划,最快在“十二五”结束前完成“营改增”所有项目。“营改增”在各试点带来巨大机会的同时,也使得企业的财务战略面临挑战。企业要加强会计核算,严谨地进行财务报表填写,更好地应对市场经济挑战。
这一场重大的税制改革,继续影响着生产链条上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不仅体现在缴税环节的数额、方式发生改变,更在于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人税负的减轻。
2014年1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举办新闻发布会透露,我国“营改增”试点启动以来,全国已累计减税3276亿元,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1482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1794亿元。
3276亿元,与2014年北京市地税收入相当,与节能环保行业年产值相当,如此庞大的数字背后,是为纳税人注入了更多活力,为经济持续发展献出一份力。
这一年,“营改增”继续扩围且不断调整。此前试点中出现的问题正在被收集,被解决。2014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并重新发布了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和规范了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跨境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结合“营改增”试点推行进度,在跨境服务类别中补充了邮政服务、收派服务和电信服务,并吸收了税企双方对原办法提出的建议,在办税流程、备案资料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2015年,“营改增”的完善和进一步扩围还将继续,改革的红利也将持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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