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万亿PPP项目拉开大幕:多省份出台实施意见
2014-12-24 15:17:35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www.china1baogao.com/
近日,省级PPP(公私合作模式)指导意见接连出台。河北、江苏、湖南等多省份纷纷下发《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经记者粗略统计,预计未来数万亿级规模的项目将引进社会资本,而PPP也将成继土地财政、融资平台之后新一轮地方基础设施资金的重要来源。
“2014年PPP一直在升温,因为这是第一次由国家主导推动,而一季度又是各地谋划一年资金计划的时间。”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告诉记者,2015年将成为我国践行PPP模式真正意义上的元年。
在土地财政收入减少、地方债受到规范等背景下,PPP作为化解存量债务以及今后城镇化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的重要融资渠道,被各界寄予厚望。
对于实施项目,湖南省意见称,PPP模式适用于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投资规模较大、有长期稳定需求的使用者付费模式项目。为此,湖南将PPP开展范围选择为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垃圾处理、保障性住房以及医疗养老服务等,这些项目具有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等特点。
作为PPP较为发达的省份,江苏省指导意见将PPP模式定位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体制机制变革”,并提出“PPP不仅是一种融资模式,更是一种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
目前,江苏省的PPP项目实践已经走在全国前列,此前,财政部公布首批PPP示范项目,江苏9个项目榜上有名,投资总额527亿元,示范项目数和投资规模都居全国首位。
我国正在推进的新型城镇化,也是PPP的巨大推力。按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的说法,预计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约为42万亿元。也就是说,每年城镇化的融资需求大概在8万亿元左右。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融资的两个新方向,一是自发自还的地方债,另一个就是PPP。江苏省财政厅负责人士表示,新型城镇化需要资金支撑,必须创新投融资体系和模式。
今年以来,重庆、江苏、安徽、福建和青海等省份先后发布了首批PPP试点项目计划,均将PPP视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渠道”。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世坚认为,新常态下的PPP最大的不同在于,在资金和政策端,政府的参与力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在业务端,则需要政府、投资人、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和技术顾问共同参与,结合具体项目磨合出新产品和新模式。
2015年将是PPP发展的重头戏,PPP将在我国全面铺开,涉及资金巨大。金永祥说,必须在规范性、竞争性、透明度上做好才能实现投融资体制的改变,“规范的PPP模式是针对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的全新管理方式,规范的PPP项目要有一整套涉及权责论证、收益风险共担及激励监管的制度设计体系。”
此外,高融资成本也是阻碍社会资本参与PPP的“拦路虎”之一。
金融机构为了管控风险,在提供贷款时非常谨慎。“银行给我们贷款时也有疑虑。我们项目资本金1.2亿,银行贷款1.8亿,银行要求用项目的总资产质押,还要求土地、收费权质押。收费权是项目公司向政府收费的权利,如果还不起贷款,银行可以直接向政府要钱。”柴华介绍道。
柴华称:“我们去年10月开工,之前先交了土地款、设计费、管理费等,花掉了几千万,今年10月才拿到第一笔银行贷款。”事实上,在多个PPP项目中,银行的融资成本非常高、影响也比较大。多位业内人士呼吁在PPP模式中,政府多出台一些金融扶持政策,降低融资成本。
中国PPP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金融机构的贷款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给的最主要来源,但当前我国金融机构市场化竞争不充分,实际金融供给严重短缺,企业不得不承受更高的融资成本,使得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价格被金融供给的垄断价格‘绑架’,成为阻碍社会资本投资PPP项目的‘拦路虎’之一。”
对此,湖南省财政联合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先支持PPP试点项目融资,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与5个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同时,采取“以奖代补”和财政贴息奖补资金支持方式,并支持PPP项目公司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资金,积极争取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等多渠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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