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小米海外公司净利是国内10倍?
2014-12-17 14:16:41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www.china1baogao.com/
证券时报记者查询众多小米的注册资料后,梳理出最合乎逻辑的解释是,海外融资的小米和国内投资的小米,是互有关联但不同的两家公司。能产生高利润的小米,则是被放在海外的公司中。
小米科技与小米通讯
2013年8月一则对外公布的融资信息显示,小米的估值已达到100亿美元。一年之后有媒体报道称,这一数字翻了两番,已达400亿美元。
而据入股美的时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的营收为265.83亿元,营业利润约为4.86亿元,净利润约为3.47亿元。
以这个利润规模和利润率来看,小米科技实在无法担得起百亿美元的估值。毫无疑问,如果小米科技的净利润只有3.47亿元,给予上百亿美元的估值,这是一个相当高的估值水平。同时,小米科技的负债率奇高,截至2013年12月31日,小米科技总资产约为64.52亿元,总负债60.57亿元,负债率高达93.88%。
然而,《华尔街日报》近期翻出一笔旧账,从小米的海外融资文书当中找到其2013年净利润达到34.6亿元,同比增长了84%,营收则为270亿元。融资文书同时显示,小米估计2014年净利润将同比增长75%,即能够达到60亿元。
上述盈利数据一经曝光,再与小米科技此番披露的3.47亿元净利润相比较,不禁令人怀疑是否是小数点提前了一位,抑或是《华尔街日报》看错了小数点位置。也有人认为,小米到海外融资,盈利越多吸引力越大,所以利润会做得比较高。但随意更改财务数据,对这样一个大公司来说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从两个小米的销售收入来看,目前尚未发现有比270亿营收的上述公司更大的经营平台。记者从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2014年9月9日,北京市工商总局海淀分局曾经处罚小米科技,原因是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由此看来该公司应是小米手机等产品的主要平台。
与美的的公告相对应,注册资料显示,小米科技并没有机构投资者。小米科技成立时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元,2010年5月12日进行第一次股东变更,变更前雷军占90万元,黎万强占10万元,变更后,增加了一位自然人股东洪锋。
2010年7月28日,小米科技股东再次变更,注册资本提高到2637.5万元;2011年5月24日再次变更,出资额变更为2691.5898万元,又增加了一位叫刘德的自然人股东。到2013年6月4日,注册资本增加到5000万元。
如果小米的历次融资是在小米科技这个平台进行,那么历经多次增资稀释,雷军还能占到将近78%的股权,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雷军特别强势,或者存在大规模代持股份,但代持股份在国内外都是不允许的。
事实上,就在小米科技成立不久,2010年8月25日,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也成立了,巧合的是两家公司住所都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华润五彩城购物中心二期,不过小米科技在13层,小米通讯在9层。
小米通讯的法人代表为黎万强,雷军等小米科技的高管同时也是小米通讯的高管,尽管目前从股权上还看不出两者的关系,但从相同的管理层可以看出,两家公司为关联企业。
此外,小米通讯的许可经营项目和小米科技基本重合。小米科技的许可经营项目为:手机技术开发;手机生产、手机服务(限海淀区永捷北路2号二层经营)。而小米通讯的许可经营项目为:生产手机(仅限在海淀区永捷北路2号三层生产)。
小米通讯是一家纯外资公司,出资额为600万美元,出资人为金色价值有限公司。到了2011年10月24日,出资人变更为XiaomiH.K.Limited,出资金额变为1800万美元;到12月23日,注册资本增加为3600万美元;到2012年8月,注册资本增加到6500万美元;2013年8月,股本增加为1.3亿美元。此外,小米通讯出资人名称曾更改为小米(香港)有限公司,后又改回为XiaomiH.K.Limited。
事实上,一直以来被外界关注较多的“小米”即为小米科技,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3日,法人代表为雷军。雷军出席大型公开活动多是以小米科技的身份,小米的主要运营平台也是这家公司。
藏富海外
种种迹象表明,小米采用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时习惯性采用的“VIE结构”,即“协议控制”。所以,在小米科技的股东中,没有外方股东的身影也很正常。因为海外投资者可以通过离岸公司来实现间接控制。这种股权结构可以方便涉足外资不便进入的行业。
以小米科技为例,该公司下属的有北京创派力量科技有限公司、英鹏互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小米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其中,小米支付涉足金融业第三方支付。马云之所以将支付宝剥离出阿里巴巴,原因即是外资身份难以获准进入该领域。
此番投资美的集团,也是以小米科技为平台。8月21日,雷军等4位股东将所持有的5000万股股份全部进行了质押。也即是说,现在小米科技的所有股权都处于质押状态。
因此,小米在香港的平台公司XiaomiH.K.Limited,应为小米的海外融资或运作的主体,也是海外投资者熟悉的小米。这或许跟雷军掌舵的金山软件曾在香港上市有关,雷军比较熟悉香港资本市场和股权运作的方式。
除了XiaomiH.K.Limited,小米在香港还设有其他公司。2010年12月成立的北京小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杰,出资人为香港多看投资有限公司,雷军任董事。
显而易见,外资方便进入的行业,就由小米在香港的公司直接投资,外资不方便进入的行业,就通过小米科技投资。而手机业务的利润,极有可能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流入小米通讯或者小米在香港的平台公司。否则,无法解释小米科技的销售净利润率如此之低,也无法解释海外投资者眼中的小米缘何会受到如此追捧,并且在小米科技与海外的小米公司营收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后者净利是前者的10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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