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广州药品价格将在网上公开
2014-9-3 17:07:04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www.china1baogao.com/
通知指出,广州将明确非公立医疗机构范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执业登记管理权限自行向社会发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并随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名录之外所有医疗机构均为非公立医疗机构。
通知规定,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并制定具体价格。属于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在省公布实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范围内设立的服务项目,自行制定具体价格。
药品加价率高是导致药价虚高的原因。通知指出,非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的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药品加价率,以及已明确规定可以另外收费的一次性医疗耗材的加价率,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
通知要求规范价格行为。各地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住院病人每日费用清单制度,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查询服务。自2015年1月1日起,每年5月1日前,各地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将上一年度执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药品价格以及医疗收支、费用等情况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其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及费用情况在网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北京四环内首个自住房项目今起网申
- 72家央企负责人将降薪 含能源金融铁路行业
- 我国出台智慧城市顶级规划 400多个城市建设智
- 窗口指导加强 8月末四大行突击放贷超千亿
- 发改委向汽车保险业开出1.1亿罚单
- 前8月房企海外举债近600亿美元 资金压力加剧
- 8月300城土地出让金降40% 三四线城市降幅
- 中国已成全球最大畜牧业保险市场
- 青岛政府积极救市 楼市再次松绑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