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制度创新空间 自贸区条例草案二审大改
2014/6/18 11:01:18 三胜产业研究中心 https://www.china1baog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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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计划,草案进一步修改后,上海市人大将在7月份加开一次常委会对其进行表决。条例拟于8月1日起实行。
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条例草案修改的重点和亮点是把握了三大原则,分别是:预留制度创新空间,处理好改革的阶段性与法规相对稳定性之间的关系;科学厘定条款内容,把握好中央事权内容与地方事权内容修改的侧重点;抓住简政放权这个关键,积极为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在保障和支持自贸区金融创新方面,条例草案有两大修改,一是在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后增加了“本市有关部门应当为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提供支持和便利”的内容;二是增加一款内容作为第三款,即“本市建立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沪机构、市金融服务部门和管委会参加的自贸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机制。”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自贸区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贺小勇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上海建立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有利于国家层面的金融开放创新政策尽快实施,也可将自贸区需要的金融政策尽快地提出建议,形成合力,争取国家决策部门的支持。“当然,这都取决于这一机制具体操作细则,比如谁负责牵头,议事规程,议事决定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在产业发展方面,条例草案对航运业发展方面的表述有所变化,如采纳了各方意见,表示自贸区将加强与海港、空港枢纽的联动,加强与区外航运产业集聚区协同发展,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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