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峰指出,金融科技发展涉及金融科技公司、金融机构、监管当局、消费者、中介机构和自律组织等多方主体,这些主体之间的关系就形成金融科技生态,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有助于金融科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在国际上居于领先地位,但在金融科技公司之间、金融科技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金融科技(FinTech)与监管科技(RegTech)之间、金融科技发展与金融消费者保护之间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衡,亟须构建金融科技新生态。“所谓金融科技新生态是指金融科技的各主体良性互动、共融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更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更大程度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提高我国金融科技的国际竞争力。”孙国峰补充道。
孙国峰认为,要实现这样一种良性互动的金融科技生态,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需要完善现有法律体系,加强金融科技立法;其次要推动监管成本适度内部化,金融科技行业要承担一部分监管成本;第三,政府和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完善市场的进入和退出机制;第四,在金融科技产品日益复杂的背景下,监管机构要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五,会计、法律、评估、评级等中介机构要提供专业的服务;第六,行业协会要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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