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了今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的遗新举措,昨日的遗继续加入司法鉴定的形式,保障流程公平公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现遗流程的公平、真实、随机,是组织公开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在总结近几年保障性住房遗的经验后,对遗流程进行了升级,不仅在市公证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意向登记结果封装,遗软件、遗设备的鉴定与封存,并对全流程进行视频记录,还特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遗软件进行司法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确保遗系统和遗环境的公平性。在昨日的公开遗现场,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特意播放了相关视频,展示技术人员在遗前所做的这一系列准备工作。
随后,遗正式开始,公证员一一将封存的资料与设备解封,并现场随机抽取了一名申请户代表,到台前亲自按下遗按钮。仅仅几秒钟,95户申请家庭的遗顺序结果就产生了。
由于本批次面向的申请对象为本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所以意向登记家庭将全部纳入受理范围,遗结果仅摇出申请家庭顺序号,作为之后的选房顺序使用。也就是说,若经审核公示符合申请条件将实现“应保尽保”,一定会申请到本批次的保障性租赁房房源。
【观察】
特困人群申请保障房数量逐批减少,住房困难逐步得到解决
记者了解到,本批次进行有效意向登记的家庭共有95户,其中思明区62户、湖里区5户、翔安区18户、同安区5户、集美区3户、海沧区2户。
仅有95个家庭进行意向登记,这个申请数量显然少得令人有些疑惑。通过对比几个批次申请数量,记者发现,自2015年我市出台保障性住房分配新规之后,针对特困人群共推出3个申请批次,其申请家庭数都在逐批减少——2015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数共有392户,2016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数还有189户,而本批次申请家庭数仅有95户。
“申请数量上的减少,可以从侧面说明经过近两年保障性租赁房的分配,我市特困家庭的住房困难正在一步步不断得到解决。”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小贴士】
怎样办理
申请受理手续?
摇完号,可不意味着申请成功了。接下来,申请户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即2017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办理申请受理手续,接受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申请户可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为方便申请户办理申请受理手续,市住房保障部门专门针对该批次编制了《办事指南》,有需要的申请户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龋
进入受理范围,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申请手续的,申请户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单》及遗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将失效。
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17年第二批意向登记家庭遗结果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2015〕199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17年第二批轮候分配方案的通知》(厦建安居〔2017〕25号)的要求,6月8日上午对95户办理2017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的家庭进行公开遗,经公开遗产生纳入2017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受理范围的家庭共9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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