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药店门口的海报,宣传某外用药膏用于治疗皮肤奇痒、皮肤过敏、各种皮炎、皮肤皲裂等。执法人员进入药店检查发现,此海报宣传的软膏批准文号为赣卫消证字(2010第0110号),在其产品包装盒、说明书及提供的检测报告上却写着,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不适,具有抑菌作用,是消毒产品并非药品。该药店海报使用与药品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该产品和产品中的某些成分具有治疗作用,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行为。
执法人员同时提醒消费者选购产品时,要认真查看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治疗疾病,请到正规药店或医院选购国家正式批准的药品,切勿用消毒产品代替药品来治疗疾病,避免延误疾病的治疗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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