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突出体现了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法治精神,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作出了较大调整。
取消了“禁考”处理规定,将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分为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等不同情形。其中如抄袭、协助抄袭、伪造证件、使用通讯工具等严重违纪违规和有组织作弊、替考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两类情形,在给予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处理的同时,其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分别为“五年”和“长期记录”。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其次,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雷同处理规定,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的成绩无效,并可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做出相关处理决定。此外,进一步完善了违纪违规处理程序,重申了被处理应试人员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更好地维护保障了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省人事考试中心提醒广大应试人员,新规实施后,我省将加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力度,应试人员应尽快学习熟悉新规,自觉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诚信参考。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