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试点改革将由各级律师协会组织,以刑事、民事、涉外法律服务等九类专业,对自愿参评的律师通过执业年限、能力等指标进行专业评定,通过者获得“专业律师”证书。
该《方案》在网络流传时曾受到广泛关注,业界人士担心,该政策是否与此前履受争议的“律师分级出庭制度”相关。
律师分级出庭制度一说,曾多次在不同场合传出。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在一个论坛上表示,“律师等级制度有可能在2016年推行,届时可能对律师执业法院进行部分限制”。
律师界曾就此展开激烈辩论。支持者认为该举措借鉴英国类似分级制度,可以提高重大疑难案件中律师辩护质量;反对者则担心分级会干扰律师自治。
争议声中,该试点方案并未在2016年推出。不过今年1月12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开展律师分级出庭试点,提高辩护代理工作质量”。
这一说法再次引起热议。包括最近律师圈内小范围热传的《方案》,都被怀疑指向律师分级出庭制度改革。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周院生在会上回答《财经》记者提问时说:“这(《方案》)不是对律师评定等级,也不是要搞分级出庭。”
“网上流传的声音多是误解,分类不是要把律师分为三六九等。”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告诉《财经》记者。据该《方案》,各省市律师协会组织委员会,将以业内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机制,对律师进行专业水平评定。
周院生介绍说,中国律师队伍发展速度和业务领域拓展速度都很快,专业化分工大趋势下,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律师要逐步成为专家型法律工作者。为适应社会需求和行业多样化趋势,推动律师专业化分工,所以制定了《方案》。
为确保《方案》实现提高律师专业水平的初衷,司法部表示,将通过执业年限、能力、政治表现和诚信等四个指标,行业自评、业内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以及公开公平三大机制进行评定。
作为高度自治的职业,如何确保这一改革不影响律师的执业权利,避免官方认可与民间评价脱节?
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王才亮向《财经》记者称,以他所擅长的拆迁类案件为例,实践中虽属于行政法案件,但同时需要律师懂会计法、民法以及房地产等专业知识。只评选成为行政法或民商事法律师的人,并不一定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拆迁纠纷法律服务。
对此种担忧,周院生表示,与此前网络上关于该政策的争议不同,此项改革并不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被评为某个领域的专业律师并不影响该律师办理其他领域的案件。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韩嘉毅建议,通过更细化的分类,鼓励领域内专业律师的形成。比如,目前中国缺乏环境保护法的律师,通过分类去刻意培养这一领域的律师,鼓励律师发展,让社会认可这些律师,既能够解决国家对于专业律师的需求,也能打消律师因为生存所迫而专业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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