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经济司产业处处长安枫主持会议,全国15个大型体育场馆负责人及多位行业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大家普遍认为,大型体育场馆在分离改革的过程中要处理好公共服务供给、运动队训练保障、体育场馆维修改造资金来源、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等问题,需要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和分析,分类设计方案。
2016年,国家发改委、国家体育总局等2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提出要充分盘活大型体育场馆资源,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大型体育场馆,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和现代公司化运营机制等,推广“所有权属于国有,经营权属于公司”的分离改革模式。为贯彻落实此方案,国家体育总局2016年在江苏、浙江、重庆三省市开展了分离改革试点。
据了解,下一步,总局将结合江苏,浙江和重庆分离改革试点的经验,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推动大型体育场馆分离改革,盘活大型场馆资源,提高运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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