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食品营销欺诈乱象,食药监总局要求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调查,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罚。
针对食品产品、生产经营、宣传信息等欺诈行为,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食药监总局制订了《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已向社会征求完意见,即将发布。
《办法》将以网络、电话、电视、广播、讲座、会议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列为食品宣传欺诈,在对生产经营企业处罚的同时,将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食品的生产经营监管,严惩重处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鼓励消费者举报,发现食品欺诈行为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食药监总局提醒消费者,普通食品不能声称功能,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消费者选购食品和保健食品时要认清包装上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和批准文号。
食药监总局提醒,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要警惕“专家义诊、权威证明、免费试用、宣称疗效”等非法宣传营销“陷阱”,科学、理性消费。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