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要从财政的角度,谈一谈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难点、对策。
金融注重的是通过市场力量,来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财政注重的是通过政府力量,来实现财政资金乃至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金融和财政,一边是市场,一边是政府。对于市场机制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应该让位于市场;但是,对于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应该主动发挥作用。
对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需要政府去扶持、去引导。“三农”、小微企业、公共服务这三大领域,在实体经济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这三个领域的“高成本、高风险”特征,与金融机构追求“低成本、高收益”目标存在根本矛盾,单纯依靠市场调节必然会形成“马太效应”。因此,推动金融资源向薄弱领域倾斜,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
从国际上看,解决“三农”、小微企业和公共服务融资问题,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政府参与的身影。例如,美国政府设立了小企业管理局,德国政府出资成立了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孟加拉国政府则参与出资创立了“乡村银行”,主要向农户发放小额信贷,成为农村金融的典范。在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方面,各国也进行了很多创新。例如,为缓解财政支出压力,许多发达国家开始运用BOT模式,英国政府率先提出了PFI模式,通过“政府付费”的方式,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公共产品。后来,又兴起了意义更广泛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也就是现在常常提起的PPP模式。
从我国实践看,缓解薄弱领域融资难问题,面临更严峻的挑战。我国财政部门借鉴国外做法,结合我国实际,这些年也做了一些工作,出台了一些政策,应该说从四个层面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体系建设层面,推动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确保金融机构“有人办事”。在信贷规模层面,也实施了一些政策,确保金融机构“有钱办事”。在风险分担层面,出台为农业生产和小微企业增信的政策措施,确保金融机构“有信心办事”。在公共服务层面,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确保政府和社会资本“有平台办事”。
通过近年来的实践,对财政在金融支持薄弱领域方面有一些体会:
首先,政府要引导,但不能主导。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制度设计,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激励”和“引导”,从而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商业可持续。
第二,“扶上马送一程”,但不能“一送再送”。对于金融服务经济薄弱领域,财政部门要加以扶持,但扶持政策应该是有退出机制的,否则就容易使一些金融机构“躺在财政身上吃饭”,不仅增加财政负担,也会扭曲市场规律。
第三,注重激励,不能都给福利。我们一直尝试将“奖勤不奖懒”的激励机制,融入政策安排之中,需要金融机构“跳一跳”、“使把劲”才能“摘果子”,而不是“举手就摘”,在最大限度上激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第四,重点组合发力,不能“单打独斗”。促进金融支持薄弱领域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作,靠单一一项政策、一个环节很难产生很好的效果。综合运用贷款增量奖励、费用补贴、保险费补贴、PPP项目以奖代补、税收优惠等手段,打出政策“组合拳”,形成政策合力,促进金融资源向薄弱领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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