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月份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10月份巴彦淖尔市全社会用电量完成12.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45%。其中一产用电量完成0.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73%;二产用电量完成10.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73%;三产用电量完成1.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97%;城乡居民用电量完成0.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9%。外送蒙古国电量完成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57%。
在二产用电量中,工业用电量完成10.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24%。
2017年10月份巴彦淖尔市全社会用电最大负荷191.15万千瓦,最小负荷165.41万千瓦,平均负荷138.87万千瓦。其中:工业用电平均负荷约115万千瓦,占全社会用电平均负荷的83%;高载能平均负荷44.94万千瓦,占全社会用电平均负荷的32.36%,占工业用电平均负荷的39.07%;紫金、盾安、乌化、联邦四大用电企业平均负荷23.7万千瓦,占全社会用电平均负荷的17.06%,占工业用电平均负荷的20.6%。
二、1-10月份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1-10月份巴彦淖尔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完成11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02%。其中:一产用电量累计完成6.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52%;二产用电量累计完成88.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34%;三产用电量累计完成8.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4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累计完成7.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4%。外送蒙古国电量累计完成10.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03%。
在二产用电量中,工业用电量累计完成88.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71%。
1-10月份全市地区最大负荷191.93万千瓦,最小负荷99.55万千瓦,平均负荷146.9万千瓦。其中:工业用电平均负荷约110万千瓦,占全市地区平均负荷的74.88%;紫金、盾安、乌化、联邦四大用电企业平均负荷19.02万千瓦,占全市地区平均负荷的12.94%,占工业用电平均负荷的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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